产品展示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这6类行为踩红线,违纪者正被严查!
2025-07-25
“公职在身,下班后能不能跑个单、写点稿、接点活?”
当副业逐渐成为普遍现象,
公职人员能不能“赚外快”?成为许多人的疑问,
纪委明确副业不是禁区,但权力不能入市,红线必须敬畏。
以下列出6类高发违规红线,当官发财两条道,不能既想站台又想入市。
01“挂证”取酬:证书不是“摇钱树”
持有注册资格证的干部,最容易滑向“低风险高收益”的误区。
考个建造师、造价师、会计师,然后“挂靠”给某家公司领点“挂证费”,不参与管理、不承担责任,风险看似不大。
纪委明确这是以身份变现、以专业背书牟利的典型行为,违反廉洁纪律。
某地公职人员王某,将自己的二级建造师证书挂靠给外省企业,隐瞒事实、持续取酬,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退缴。
证挂出去了,风险也“绑定”在身上。万一工程出事,挂证人照样负连带责任。
02借“理财”之名,行“圈钱”之实
党员干部可以理财,但不能利用内幕信息或职权优势获取非正常收益。
比如利用职务掌握的企业兼并、土地出让等信息炒股;参与公司增发、信托投资项目获取定向回报;通过信贷投向、招投标干预为自己或亲属获利。
纪委划出的红线是:“信息来源是否合法”“获利路径是否干净”“是否绕开制度屏障”。
理财不是遮羞布,掩盖不了权力变现的真实动机。
03违规从事有偿中介:居间牟利,扰乱秩序
有人不挂名、不开公司,却靠“牵线搭桥”赚中介费:撮合买卖、推荐项目、帮助疏通审批流程,从中收取“感谢费”。
这种“隐身式”营利行为同样踩线,纪委明确:党员干部不得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哪怕没签合同,也算违规。
当中介成为权力变现的替代手段,其实更具隐蔽性,更易诱发腐败。
04违规兼职:挂职也有纪法红线
未经审批到企业、协会、平台兼职,或虽经批准但领取报酬、顾问费、津贴等“额外利益”,都违反了党纪政务处分条例。
关键在于:身份不能成为市场的“增值砝码”,职务不能成为“开价筹码”。
名誉职务≠免责盾牌,兼职酬金≠灰色收入。
05“揽私活”:权力带单,责任失守
不少公职人员打着“服务企业”的旗号,暗地里“揽项目”,通过亲属、朋友、外包身份隐身牟利。
某镇副镇长温某某在为一家企业提供“驻企服务”期间,通过外甥女账户代领工资7.8万元,最终被处分处理。看似精明的“人情账”,在组织眼中却是赤裸裸的违纪账。
不以权牟私,是公职的最低伦理;以权揽活,公权就彻底变了味。
06其他隐性营利行为:越隐蔽,纪委越关注
退休异地受聘、亲属代持股份、以咨询服务为名行利益输送之实——这些“新马甲”“旧路径”也在纪委严查范围内。
某地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某某,退休后受聘于省外公司,协助服务管理对象参与项目落地并领取报酬59万元,在报告中隐瞒兼职事实。最终,李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退而不休≠纪律松动,身份变了,责任仍在。
并非所有副业都一刀切式禁止
在特定条件下,经报备审批、内容合规的副业是可以从事的。
允许的副业包括但不限于:
体力类副业:跑滴滴、送外卖、做家教等,须利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
写作/自媒体:发表作品、运营个人账号、获取稿酬或广告分成,内容合规、如实申报;
专业服务:技术维修、PPT设计、线上授课、翻译等,前提是服务对象与公职无交集;
农产品经营:家庭农场种植、非关联销售等,属于生活型副业。
但无论哪种副业,三条底线必须守住:
不利用公权力导流;
不靠职务资源获利;
不在组织不知情情况下“偷偷做”。
副业可以有,但绝不能带上公权的影子。自由的边界,是纪律的底线。
副业之名,不能成败坏风气之实
当官发财两条道不能走,不该挣的钱,不义之利,再隐蔽、再曲线,纪委也会坚决亮剑。
要让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在党员干部的“八小时外”,
从严整治“违规兼职”,就是从制度上切断利益输送的通道,守住纪律的高压线,守住党风政风的底色。
副业不能背离主业,权力不容染指市场。
纪比法严、风在腐前,红线之下,寸步不让。
#夏季图文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