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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网店,需要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吗?
2025-07-29
最近大家可能看到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这个文件,这个文件对于开网店的想伙伴们有什么影响,应该如何应对呢?
有很多小伙伴说:我有自己的网店,而且有销售收入,那么我需要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吗?
来看看文件吧,根据规定: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平台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及其他为网络交易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营利性服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所称从业人员,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以个人名义提供营利性服务的自然人。
从规定中可以看出报送主体是网店经营者所在的平台, 所以说,网店经营者不需要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
那我们就什么事都不用做吗?
根据文件第六条: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在季度终了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上季度的下列收入信息:(一)销售货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包括收入总额、退货金额、销售净额及其他销售收入等;(二)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劳务收入、佣金收入、打赏收入、广告收入及其他收入的收入总额、收入净额等;(三)从事其他网络交易活动取得的收入。
从文件中看出,我们的销售数据会通过平台发送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会将所得到的数据和我们的纳税申报数据相比对,如果差异大就会触发税务预警和稽查。
也就是说在本年7月-9月的征期中,企业需要及时核对收入信息和平台对应,才可以有效降低税务风险。